体验“普通生活”:探访地方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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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,施泰因米勒中学8c班在“青少年与犯罪”项目的框架下,在克劳迪娅·罗德尔博士老师的带领下,参观了位于大学街的马尔堡地方法院。学生格蕾塔·施泰纳和伊芙琳·希尔德曼对此写道:

我们打算提起刑事诉讼。通过安检后,庭审于9点30分开始。 法庭是一个小房间,被分成了两个区域:一个区域供旁听者就座,另一个区域则坐着检察官、女法官、负责记录庭审过程的司法助理以及被告。

当庭审即将开始时,却没有被告出庭,女法官担心自己不得不派人去把被告带过来。检察官想再次确认是否真的没人到场,结果在走廊上碰到了被告。

被告未聘请律师,表示将自行辩护。在此次庭审中,被告被指控在一场共有约10人参加的家庭聚会上对妻子和一名熟人实施了暴力行为,随后又抗拒执法人员。

被告否认了案发经过,并称自己从未使用过暴力。 然而,由于有五名证人指证他曾实施暴力,他最终被判定有罪。他被判处七个月有期徒刑,缓刑三年,并处600欧元罚金,该罚金可分期缴纳。

该证人因无正当理由未出庭,被处以150欧元罚款或三日拘留。

大家显然都对此感到震惊:那些原本被我们这些年轻人认为“没那么严重”的行为,竟然导致了监禁。

我们全都全神贯注地关注着庭审,并对结果充满期待。与此同时,我们也注意到,由于语言障碍,被告并没有完全听懂检察官或法官所说的一切。例如,“缓刑”这个概念对他来说是陌生的,因此他对判决结果感到震惊。

总的来说,这上午过得很愉快,能暂时融入“正常生活”也挺酷的。